东盟秘书处通知: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

 新闻动态 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12-09
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
宣布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
根据协定规定,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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